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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范化服务、缺陷性管理、激励性考核的窗口优质服务原则,为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建设,促进窗口服务水平,2007年9月27日下午,召开了窗口优质服务领导小组会议,会上讨论并通过了《关于成立窗口优质服务领导小组通知》、《窗口优质服务之星评选办法》、《窗口优质服务奖励分配暂行办法》、《窗口优质服务奖项等级评选标准》、《窗口优质服务缺陷管理考核细则》、《窗口系统优质服务科室新举措集锦》等文件。在第四季度将放疗区、放射科、医保咨询窗口、病案复印、PET-CT、ECT纳入窗口优质服务考核范围,要求各窗口部门要加大考核力度,按照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业绩及患者满意度进行综合考核,分出奖励的档次,拉开奖励的幅度,对于优质服务突出的个人要相对高额奖励,每季度还评选出10名窗口服务之星作为窗口服务的榜样,有效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医院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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