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科室及人员:
根据市教委、人事局文件的精神,现就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考前培训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参考人员范围:凡属市教委评委会评审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包括:教学、科研、教育管理、工程、图书、审计、会计、统计系列,均参加市教育委员会组织的考试,由人事科组织报名;其它系列均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相应级别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个人自己到相应地点报名(报名地点见附件)。
2.考试内容及方式:考试分为理论部分和操作部分。
理论部分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技术基本理论和操作部分中必考模块的基础知识。
操作部分采取科目模块化设计,共九个模块,其中必考模块三个,选考模块六个(见附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通过三个必考模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通过三个必考模块和一个自选模块。
考试成绩按各模块分别计算,达到及格线为合格。
3.免试人员条件:
①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②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取得初级程序员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4.考试时间:2008年6月(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试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之前。
6.报名地点:人事科
7.考试收费标准:
报名费:4元/每人。考务费:15元/每个模块。
8.考试报名办法:
①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须填写《天津市普通高校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②按报名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表》、报名费、考务费到人事科报名。
③《报名通知》、《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www.tjmuch.com/modules/NewsClass.aspx?mid=54&Type=1
二、有关政策规定
按照市人事局(津人专[2002]47号)文件精神,自2003年开始我市高校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取模块考试办法,在此之前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已过,需重新参加考试。对于2003年及以后参加了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按以下政策掌握:
1.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级职称时已取得的三个模块合格证书,在申报高级职称时继续有效,只需再取得一个自选模块合格证书。
2.申报高级职称时已取得的四个模块合格证书,其成绩有效期至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结束止。
3.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可以一次性报名参加四个模块的考试,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在申报高级职称时仍然有效。
4.2006年及以后,凡申报卫生技术系列职称的人员,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须参加市考评中心(人事局)组织的考试。
三、考前培训
1.考前培训自愿参加。
2.培训内容:三个必考模块(Word中文字处理、PowerPoint中文演示文稿、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一个选考模块(中文Windows操作系统)和信息技术、教育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其它选考模块不开设培训。
3.培训方式:课堂面授和上机实习。
4.培训时间:4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培训费:每人220元。
6.信息技术、教育技术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培训以专题讲座形式进行,对于未参加考前培训的参考人员,可单独报名参加此次专题讲座。专题讲座的培训费用(含资料费)为每人10元。凡已参加考前培训的人员,免收专题讲座的培训费用。专题讲座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报名
参加培训人员,个人需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前培训报名表》及《信息技术、教育技术基础理论专题讲座报名表》,随考试报名表一并报人事科,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tjmuch.com/modules/NewsClass.aspx?mid=54&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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