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2009年清明节期间放假安排如下:4月4日~6日(周六至周一)放假三天。
为方便患者就诊,于4月4日(周六)、6日(周一)安排两个上午半天门诊,4月7日(周二)开始恢复正常门诊。
节日期间特需专家门诊停诊。
具体出诊医师以当日实际出诊为准。
望广大患者互相转告,届时来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