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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表彰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所做出的突出贡献,根据《天津医科大学科技奖励办法》(津医大科技[2010]4号文件)规定,决定在教师节对2010年度获科学技术奖、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以及发表高水平论文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奖励。为了作好奖励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范围:
1、科研成果奖励,包括2010年度获得国家级奖励,省市级奖励,学校级奖励项目。
2、科研项目奖励,包括国家"863"、"973"项目,国家专项课题,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包括2010年被SCI收录论文、EI收录论文。
二、具体要求:
1、请相关人员上我院网站,下载“天津医科大学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奖励申报表”每个项目填写一式三份(包括奖励、课题、论文)。
2、凡SCI收录论文申请奖励必须是2010年度1月至12月发表的学术论文。交医科大学检索报告原件、论文复印件,查新检索报告标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是我院在职人员、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为天津医科大学、影响因子等内容。(格式见附件)
3、时间要求:请在2011年7月7日之前将申报表及电子文档上交科教科
附件:
1、天津医科大学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奖励申报表
2、检索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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