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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医院护士培训班管理规定
 时间: 2013-01-09  来源: 天津市肿瘤医院
 
  

  为保证学员的学习效果,我院护理部对培训班有关事宜作出如下规定:

  一、关于学习安排的规定

  1、要求学员在进科室前仪表、服装应整齐统一,符合职业要求。

  2、学员在科室学习一段时间后,护士长可安排学员负责一定数量的病人,学员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各项治疗,书写相应护理记录。带教老师负责检查学员的工作状况,并在护理记录上签字。

  3、带教老师(护士长)安排学员在适当的时间查看资料,学员不可随意在上班时间查看。

  4、学员完成1个月的肿瘤专科护理学习后,自第二个月起,进入三班轮换(可根据各个科室不同情况酌情安排),凡学习PICC或锁穿置管的学员,在此时段学习中,一般为正常班,所有学员上下班时间要求同我院护士一致。

  5、学员学习的科室由护理部统一安排,安排好科室后,不可随意调整。

  二、关于学习期间纪律的规定

  1、每位学员应按计划完成640学时的学习时数。

  2、学员请假3天以内,向所在科的护士长出示假条,经护士长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超过3天,应由护理部批准,且学员所在单位护理部将带有院方印章的证明递交我院护理部,说明请假理由。如期返还后,应按请假天数补齐所欠的学时,以便完成教学计划。

  3、所有学员在培训期间不能中途回院工作,若请假超过两周者,不能按期完成学习计划,终止培训班学习,不予以颁发结业证书。

  4、学员在病房工作时,不允许带手机,如有特殊需要,请调至震动档,接听电话时,需到休息区。

  5、遇节假日,学员所在的科室不予以倒休或换班,但遇国庆节时,非本市学员可提前一日放假并可推迟一日归院。

  6、学员在学习期间应遵守本科室的各项规定,听从护士长的安排,深入病房,给与病人温馨的呵护。

  7、学员在学习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与带教老师或护士长联系,必要时,护士长可与护理部联系。

  三、关于学习及考核的规定

  1、学习期间,每位学员应完成一个个案查房。

  2、每位学员准备一次讲课,均以多媒体形式进行。

  3、学员于出科前,接受科内、深静脉专业组及护理部的专科护理操作、锁穿或PICC的操作考核。

  四、关于带教科室及带教老师的规定

  1、承担带教科室的护士长与学员共同讨论制定具体带教计划,计划要满足学员的合理需求。

  2、护士长应加强管理,安排好一对一带教,遇到问题应与学员积极沟通,防止由于学员的不当护理行为对我院护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3、带教老师应严格按照带教计划实施学员的带教工作,并尽量与学员保持班次一致(包含周六、周日)。

  护理部

  2011.11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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