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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天津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专项2013-2014年度项目招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招标以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培养优秀中医药人才为目标。申报的研究课题,要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和诊疗水平为核心,以临床应用研究为重点,不断推进中医药科技进步。
一、资助领域
(一)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
1.中医及中西医结合诊治研究
重点资助针对重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疑难病及传染性疾病,疗效显著、特色鲜明并在国内专业领域具有优势的中医及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方法、方案的评价及优化研究。要求项目已有长期临床实践基础,并有良好前期研究积累,鼓励进行多中心研究。
2.名中医诊疗经验传承研究
资助具有长期、丰富的中医临床经验,疗效显著、独具特色,并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中医专家的诊疗经验规范化研究。优先资助全国和天津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专家经验研究项目。要求体现各家所长,形成可推广应用的规范化方案。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特色技术、方剂开展临床评价或推广应用研究。
3.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康复及护理研究
资助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服务技术和产品研究、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服务标准研究及科技成果应用研究;资助中医特色明显且有助于提高临床疗效,改善生存质量的中医康复及护理研究。
(二)中医适宜技术及中药制剂研究
1.中医适宜诊疗技术研究
资助适宜于社区、农村等基层单位应用,疗效突出,操作简便,具有卫生经济学优势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案和推广应用研究,形成规范的技术方法及有效的推广模式。规范其技术标准,为临床提供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中医诊疗技术。
2.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研究
资助确有疗效的民间独特技法方药的整理总结研究,形成完整的操作规范、诊治方案及系统报告。
3.医院内中药制剂开发研究
针对重大疾病、疑难疾病、重点专科(专病),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疗效显著,临床使用5年以上的中药方剂以申报医院院内中药制剂注册为方向的前期基础研究,研究方案和内容等应符合医院院内中药制剂申报要求和标准。
4.医院院内中药制剂规范化研究
重点资助临床急需,疗效确切,特点明显,组方合理,剂型明确,具有较好前期临床基础的医院院内中药制剂规范化研究。通过对制备工艺、质量控制方法、稳定性、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的规范化研究,进一步提高医院院内中药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促进医院院内中药制剂规范化,为中药新药开发研究提供理论依据与实验基础。
(三)中医药基础和标准化工作研究
资助有助于提高中医临床服务能力或解决关键共性问题的基础类研究项目,包括临床诊疗基础、中医药运用基础、中医药标准化及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理论研究等。
(四)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研究
鼓励开展促进本市中医药传承发展与国际化的政策和管理研究,包括与政策规划、标准体系、传承工程、科研管理、人才培养、卫生管理等相关的研究。
二、课题设置与经费
课题设置分为立项资助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立项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占立项总数70%;面上项目占立项总数30%。
重点项目面向中医重点学科、专科(专病)、重点研究室、科研实验室、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等项目承担科室和单位。
立项资助项目每项给予1-2万元资金支持,立项不资助项目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落实研究经费。立项资助项目原则上要求课题承担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资金匹配,且比例匹配不低于1:1。
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
三、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国家及天津市各类人才培养计划人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
2.课题第一申请人已承担国家级在研课题1项及以上的,或省部级在研课题2项及以上的;或承担我局及以上级别课题,其研究期限已满,未完成且未获批准延期的,均不得申请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前5名申报。
3.每位申请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
四、申报材料
1.《天津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申请书》(可从医院网站下载)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课题查新报告复印件1份,要求查新机构为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检索范围为国内。
五、受理时间及地点
申报资料于2013年5月31日前报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卫生局中医处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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