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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项目招标指南
 时间: 2014-03-18  来源: 天津市肿瘤医院
 
  

  国家临床研究中心是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合集成临床医学研究资源和研究力量的重要依托。其主要任务是紧密结合本领域重点疾病防治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提出本领域国家重点研究任务和实施方案;搭建专业化的临床研究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临床研究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探索并优化临床研究的组织和管理机制;搭建协同研究网络,重点组织开展大规模、多中心、高质量的临床诊疗规范研究;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评价研究和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的转化医学研究等。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做好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将围绕肿瘤防治转化医学研究等重点领域征集培育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组织项目,并按照编写提纲填报项目申请书。

  一、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本项目重点支持肿瘤防治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药物研发等肿瘤转化医学和临床医学研究,以及肿瘤发生、发展和转归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主要覆盖以下研究领域:肿瘤预防、肿瘤病因、肿瘤发生、肿瘤遗传、肿瘤免疫、肿瘤复发与转移、肿瘤干细胞、肿瘤诊断、肿瘤化学药物治疗、肿瘤物理治疗、肿瘤生物治疗、肿瘤综合治疗、肿瘤康复(包括社会心理康复)、肿瘤研究体系新技术等研究领域。

  二、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项目设置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项目设A类和B类项目,其中A类项目要求具有更高的创新性和带动性,具有更为成熟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至2015年底取得可考核的标志性成果的可行性。

  项目研究周期为三年,起止日期为2014年4月-2017年3月。其中A类项目资助额度60万元/项,拟资助10项,B类项目资助额度30万元/项,拟资助20项,项目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50%。

  研究项目分为两个周期,第一周期(2014年3月-2015年12月)2015年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进行第二周期资助以及资助额度。B类项目如果考核优秀可按照A类项目进行第二周期资助。此外,项目进行过程中每年进行中期检查,其要求参照医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相关要求。

  三、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符合年度申报指南要求;

  2)具有明确、先进的科学目标;

  3)针对明确的科学问题,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可行的研究方案;

  4)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

  5)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2.申报资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临床、医技科室行政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2)研究所PI(3)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4)博硕士生导师;

  3)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或承担项目限1项;

  4)一个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报。

  5)项目研究内容如获得其他各级课题资助,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四、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项目考核指标

  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项目主要依据以下指标进行考核:

  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新药证书、临床试验批件、医疗器械批件;主持并完成注册的多中心临床试验;发表与本项目密切相关SCI收录论文(标注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资助);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五、 申报与受理程序

  1.申请材料

  申报项目需填写“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模板可从医院网站下载。

  2.时间节点

  2014年3月17日发布招标指南,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3月28日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纸质版1份和PPT幻灯1份,医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点击下载“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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