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促进天津市医学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在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科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天津市医学会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自2016年起,天津市医学会设立天津市医学科技奖。
一、奖励范围:在医学相关领域完成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医学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为防治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
二、申报范围
1、于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完成市科委成果登记归档,并已推广应用的项目;
2、已出版的科技专著,并有三篇以上被正面引用正面;
3、已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4、科普项目不再申报范围之内。
请各申报人于5月25日之前提交初稿到我院科教处。
附件:
附件1:天津医学科技奖条例
附件2:天津医学科学将实施细则
附件3:天津医学科技奖推荐书(基本推荐)
附件4:天津医学科技奖填写说明
附件5:中华医学科技奖学科专业代码表
附件6:天津市医学会科技奖通知
科教处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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