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佳节将至,根据天津市纪委严明两节期间纪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重申如下要求: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请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在我院发生。
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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