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16年度我市卫生行业重点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重点支持《2016年度天津市卫生行业重点攻关项目申报指南》所明确的研究范围。优先支持政府部门间组织的国际合作项目、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申报项目;鼓励医疗卫生单位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医学院校合作,整合优势科技资源,联合申报,开展多学科、多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项目和应用研究。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重点攻关项目不得超过一项。项目负责人须为该项研究工作实际主持人,且为申报单位现职人员,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科研工作背景和研究经历,技术和知识全面,开拓创新,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三)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与既往各级基金资助项目相同或相近;
2.已承担重点攻关项目尚未结题者;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各级基金项目无故拖期1年以上,或3年内无故终止研究项目者;
4.凡在以往主持或参加的科研工作中有违背科学和伦理原则,弄虚作假、剽窃资料数据或成果等学术与道德不端行为者。
(四)暂不支持的项目范围:
非重点疾病发病机理等基础研究;各级基金已支持的在研项目;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权的药物、医疗器械等临床试验研究;国家有关政策明令禁止的涉及人的临床应用研究项目;非政府部门间的国际合作项目。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该项目将通过现场汇报的形式进行院内初筛,并择优推荐到卫计委,因此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将汇报PPT(5分钟)及纸质材料(申请书、合同书、预算书、自查表)各1份,于6月12日(周日)前上交至科教处,逾期不候。
附件:1.2016年度天津市卫生行业重点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2.天津市卫生计生委科技基金申请书(2016年版)
3.天津市卫生行业重点攻关项目预算申请书
4.天津市卫生行业重点攻关项目申报汇总表
5.天津市卫生行业重点攻关项目申报自查表
6.天津市卫生行业重点攻关项目合同书
科教处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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