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17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科学基金”)招标工作已经启动,请各科室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申报。
科学基金重点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的科学问题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储备,提高原始创新能力。
一、受理范围与要求
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三类: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1.青年项目
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每项资助6万元。
2.一般项目
倡导科学和技术的自由探索,以面向应用的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技术为研究目标,以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及样品样机等为科技产出方式,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原始创新能力。每项资助10万元。
3. 重点项目
以面向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系统研究为目标,项目结束后应完成小试,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此培养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每项资助20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单位说明
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
2.申请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人员,只能申请一项科学基金项目;且青年项目申请人至2016年6月30日应未满35周岁,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至2016年6月30日应未满57周岁。
3.资金预算
项目负责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预算编制合理性是项目评估立项的关键指标,将作为项目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
4.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17年度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7年4月,实施期限以半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
5.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项目指南的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2016年10月31日后承担有未结题的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2016年10月31日后承担有未结题的除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以外的市级技术研发类项目。
4)拟研发内容已得到过市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5)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6.优先支持
1)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果或具有重大应用前景、有必要深入开展研究的项目。
2)以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在优势领域开展应用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的项目。
3)重点引进和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团队的项目。
4)落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推进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较好的单位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
1. 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可进入“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218.69.114.196/)进行在线注册。注册时需要选择所在主管部门和单位。注册成功后可登录系统并填写申请书。
2. 在线申报
申请人登陆系统后,可在项目申请页选择“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种项目类型中的一种进行申报。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并上传相应PDF版电子材料。同时,申请人需要对申请书进行合法性检查,检查通过后,可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科委。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科委需要通过单位账号登录系统后,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受理机构(市成果转化中心)。
四、项目受理时间
天津市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受理日期为2016年8月8日,请将申请书纸质版1份及PPT(6分钟)交到科教处,逾期不侯。科教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到天津市科委。
附件:
1.2017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使用培训PPT
科教处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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