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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6-08-22  来源: 天津市肿瘤医院
 
  

  各科室:

  2017年度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招标工作现已启动,相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招标指南支持的领域和范围(见附件1)。

  2.能与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形成对接的项目。

  二、不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征集指南的项目;

  2.承担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计划项目年度检查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3.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审计出现问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

  (二)资金预算

  市科委对科技支撑重点项目实行分档补助,资助金额分为30万元、50万元、75万元、100万元。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补助资金时,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认真估算总体经费预算额度,在此基础上参照资助档次合理申报,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补助资金的数量和比例。

  (三)附件内容

  1.合作协议书

  承担单位如果为两家以上的,合作单位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

  2.证明材料

  包括项目前期专利、小试成果报告、科技查新报告、样品检测报告、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和来源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的材料,要求申报单位视项目情况酌情准备,在实施方案中涉及相关内容但没有附证明材料的,项目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四)专家回避名单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线上传盖章公函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考虑。

  四、项目申报流程

  1.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可通过天津市科委网站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平台”(http://218.69.114.96/platform/),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书。

  2.材料上交时间

  请申请人于9月23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并打印纸质1份上交至科教处审核,逾期不候。

  五、项目查重

  为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包括以下4种情况,查重后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视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1.项目内容查重: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2.项目负责人查重:截止到2016年年底之前,承担有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除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创新平台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贷款贴息类项目外)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3.项目单位查重:截止到2016年年底之前,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除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创新平台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贷款贴息类项目外)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包括转制院所、上市公司和科技型小巨人领军企业)。

  4.申报限项查重:作为负责人当年同时申请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支撑重点项目;作为负责人同时申请两项及以上支撑重点项目。

  附件:

  1. 2017年天津市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重点项目征集指南

  2. 2017年天津市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重点项目申报自查表

  3. 2017年天津市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科教处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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