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市教委及医大相关要求,2016年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和天津医科大学科研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 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
1)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只设立一般项目)
2. 天津医科大学科研基金
1)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
获资助项目经市教委认定后,纳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管理。
(一) 申报要求
1)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推荐;
2)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要求:
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要求:
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 资助额度
1)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2)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每项资助6万元;
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三) 研究期限
1)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为3年;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为2年。
(四) 限项要求
1)申请人同一时期只能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个项目;
2)承担过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再申请同类项目。
2. 天津医科大学科研基金
(一) 申报要求
1)面上项目申报要求:
申请人年龄要求未满45周岁(在读研究生不予受理),副高级职称以下,申请者未承担过局级以上课题;
2)青年项目申报要求:
申请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现岗人员(在读研究生不予受理),中级及以下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二) 资助额度
1)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面上项目资助强度5万元/项,青年项目资助强度2万/项;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面上项目资助强度0.3万元/项,青年项目资助强度0.2万元/项。
(三) 研究期限
2年
(四) 其他要求
1)正在承担校青年基金项目还未结题者不可申请;
2)经费独立核算单位,实行联合资助的办法。
三、申报材料及上交时间安排
1.申报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申请人填写《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1份,并准备6分钟答辩PPT,于12月12日(周一)前上交至科教处;
2.申报天津医科大学科研基金的申请人填写《天津医科大学科研基金申请书》(附件2)一式1份,并准备6分钟答辩PPT,于12月12日(周一)前上交至科教处。
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2:天津医科大学科研基金申请书
科教处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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