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版
员工版
互联网医院
English
医院首页
医院概况
新闻中心
就诊指南
科室专家
护理天地
健康科普
互联网医院
 
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肿瘤医院  >  科研教学  >  科研信息
 
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事项的通告
 时间: 2016-12-21  来源: 天津市肿瘤医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近期将开展项目结题工作。本年度我院共有2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需办理结题手续,面上项目11项,青年项目14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的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上传、保存并打印(勿提交,提交时间会另行通知)。将打印的结题报告书于2月6日前上交至科教处,科教处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修改后生成最终版PDF结题报告。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3.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到我院财务处进行各项支出情况的审核工作,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于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结题材料中经费决算表的填写、审核以及财务处盖章事宜,表中各数据填列截止到结题当年12月31日的数据。请于2017年1月10日下午5点前将经费决算表及财务盖章页上交至科教处(一式三份)。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通知,详情咨询科教处。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3432.htm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3431.htm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 Tianjin Medical University Cancer Institute and Hospital.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版权所有 津教备0005号 津ICP备050028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