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清明节放假通知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我院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4日放假三天,4月5日开始正常上班。
为方便节日期间患者就诊,门诊安排如下:
4月1日(周六)正常上班全天门诊,由周一出诊医师全天应诊;
4月2日(周日)安排上午半天门诊,由周日上午出诊医师应诊;
4月3日(周一)安排上午半天门诊,由周六上午出诊医师应诊;
4月4日(周二)安排上午半天门诊,由周二上午出诊医师应诊;
4月5日(周三)开始正常上班,全天门诊。
4月2日至4日特需专家门诊停诊,具体出诊医师以当日实际应诊为准。
请广大患者互相转告,届时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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