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市教委及医大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17年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计划项目设置
学校不再设立“天津医科大学科研基金”(校基金),并提高“天津医科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资助项目数量。
申报项目包括:
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要求:
1、获资助项目经市教委认定后,纳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管理。
2、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推荐;一般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6万元。
4、研究期限: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
5、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个项目;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申请人不能申请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不限;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一次资助。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该项目为限项申报,我院将组织院内论证并择优推荐至医大答辩。
请申请人填写《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一式1份,并准备5分钟的汇报PPT,于10月10日上交至科教处,逾期不候。
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科教处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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