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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2017年度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时间: 2017-11-07  来源: 天津市肿瘤医院
 
  

  各项目负责人:

  您好,根据市科委及医大要求,现要进行天津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止2017年11月3日,所有已经签订了“任务合同书”但未完成结题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判定是否结题以获得结项确认书为准)都需要参加年度检查工作。

  检查范围不包含周转资金项目,不包含2017年新立项项目。

  二、填报说明

  (一)进入系统

  从天津市科委网站主页中部右侧,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9.114.12/project)”,登录项目负责人账号,进行填报。

  (二)账号注册

  项目负责人进入系统注册账号,在注册过程中必须选择所属单位(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如果项目负责人在此之前已经注册账号,可以直接使用,无需再注册。忘记账号密码的项目负责人请联系科教处。

  (三)在线填报

  1.项目负责人进入系统,在“年度检查”菜单可以查看需要填写年度检查报告的项目清单,如果有本人承担的未结题项目但又未在项目清单中显示,请发送电子邮件到program@tstc.gov.cn咨询。

  2.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年度检查报告,当年阶段性成果照片及说明需粘贴在Word文件中上传,填报数据时间节点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1月3日。

  3.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需要另外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年度总结报告,对项目当年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成效进行介绍,提纲详见附件。

  4.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终止,须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协议空白格式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中下载,并按照市科委管理要求执行相关程序。

  5.项目承担单位及局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年度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年度检查材料,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单位(肿瘤医院)盖章,上级主管单位(天津医科大学)审核盖章。

  6.将签字盖章后的年度检查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文件,上传到“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

  (四)纸质材料报送

  1.签字盖章后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纸质文件3份。

  2.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另外报送年度总结报告3份,与“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装订在一起。

  3.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中止,需另外报送签字盖章后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一式四份。

  三、时间安排

  1.在线填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上交至科教处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

  2.将签字盖章后的年度检查材料扫描上传到系统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

  附件:项目年度总结报告(提纲)

                                                                             科教处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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