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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 2017-12-19  来源: 天津市肿瘤医院
 
  

  各科室:

  科技部于近期发布了8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的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资格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4.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二) 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日17:00,同时寄送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7日。

  2.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组织会议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三) 指南节选(见附件)

  附件1:“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8年定向项目申报指南(节选)

  附件2:“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科技部官网通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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