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天津市教委及医大要求,现将开展2018年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即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项目设置
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推荐;一般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6万元
(3)研究期限: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
(4)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个项目;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本项目资助(包括原市教委立项的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再申请一般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一次同类项目资助。
三、申报材料
该项目为限项申报,请申请人于6月18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1份,5分钟汇报PPT上交至科教处,逾期不候。
附件: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申请书
科教处
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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