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好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的有关要求,同时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现重申有关纪律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坚决做到“七严禁七不准”
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违反中央和我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大吃大喝或违规组织、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潜入地下的吃喝活动;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三是严禁违规发放节日福利,不准利用工会和协会、商会、学会经费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实物;四是严禁私车公养,不准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五是严禁公款旅游,不准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六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准违规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七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借机敛财。
二、广大教师要坚决做到“八严禁”
广大教师要坚持立德树人,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自觉抵制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形成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的良好风尚。一是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 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教师参加学生及家长以任何形式安排的宴请。三是严禁教师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报销或支付应由教师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的任何费用。五是严禁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通过电子支付手段赠送的红包礼金。七是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及家长以电子形式支付的手机话费。八是严禁教师利用 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来信: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西路肿瘤医院纪检监察处
来访: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西路肿瘤医院行政科研楼四楼纪检监察处
网络:https://tianjin.12388.gov.cn/
电话:23522535
纪检监察处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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