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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天津市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8-10-08  来源: 天津市肿瘤医院
 
  

  各科室:

  2018年天津市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现已启动,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请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1.申报指南中的征集方向对申报单位性质进行了标注,具体说明如下:“A类”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均可申报;“B类”指须以企业为第一承担单位进行申报。

  每家单位(学院)最多只能申报两个项目(其中作为第一承担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项目申请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截至2018年9月27日)。

  (二)项目资助资金

  每个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度为100—500万元。

  (三)附件内容

  1.合作协议书

  申请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

  2.其他说明材料

  包括项目前期专利、小试成果报告、科技查新报告、样品检测报告、其他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和来源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的材料;单位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等能说明申请单位科研管理水平和研发基础,以及其他能说明单位资金筹措能力的有关材料。以上材料要求申请单位视项目情况酌情准备,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涉及相关内容但没有附说明材料的,项目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四)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1.项目内容查重

  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

  2018年度,除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企业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帮扶等项目外,已获得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截至2018年10月31日,除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创新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企业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帮扶、科普、科技金融、补贴奖励等项目外,承担有其他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五)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请2项及以上本专项项目。

  3.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有违规行为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4.根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津科规〔2017〕10号)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承担单位申请的项目。

  5.不属于研发、研究、研制、中试、技术开发等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的项目,以及一般技术应用与规模化量产项目。

  二、申报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市科委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xjs.tj.gov.cn)创建项目申请书,在计划类别栏和项目类别栏分别选择“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和“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重大专项”,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于10月22日17:00前在线提交至申请单位。

  

  附件: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科教处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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