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19年度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临床研究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治领域的优势特色,以提高临床疗效或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为目标,系统开展临床评价、疗效机制、中医辨证论治诊疗能力提升等研究,研制中医药诊疗方案、规范与标准,取得高水平评价研究证据,筛选研发出具有明显优势的新方药、新治法或新技术,切实提高中医药的临床疗效与服务能力。
1.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中医药诊疗技术方法研究。(序号:A01)
2.疑难病、传染病、危急重症救治和疗效提升的研究。(序号:A02)
3.中医治未病相关研究,包括健康状态辨识、健康管理、特色技术研究。(序号:A03)
4.中医临床路径、标准、指南、方案制定、应用评价及推广研究。(序号:A04)
(二)基础研究
1.古籍文献整理研究、中医医家、中医流派学术思想及传承研究(序号B01)
2.治未病、养生、藏象、经络腧穴、气血津液、病因病机、诊法与辨证论治、治则治法等理论研究(序号B02)
3.针灸等非药物疗法作用机理研究(序号B03)
4.重大疑难疾病和新发传染病等疾病证治规律和理论研究(B04)。
5.方剂配伍和方药作用机理研究(序号B05)
(三)中医药发展政策研究。(序号:C01)
二、课题设置
(一)重点项目
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技术依托平台,每项课题资助2万元。
(二)一般项目
每项课题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中设立项不资助项目,研究经费由课题承担单位落实。
(三)青年项目
资助青年科研骨干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每项课题资助1万元。
三、课题申报条件
(一)课题第一申请人
1.临床研究课题第一申请人应当为中医药类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若为临床医学专业应取得市卫生健康委主办的西学中班结业证书,或正在西学中班参加系统学习的。
2.课题第一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截止2019年10月应不满35周岁,硕士及以上学历。
3.课题第一申请人目前正在承担国家级课题1项及以上或省部级课题2项及以上且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4.课题第一申请人承担过我委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研究期限超期,未完成且未获批准延期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单位
联合申报的课题(分享课题研究成果),需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知识产权归属,合作协议附在《申请书》后一同提交。
四、课题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总数不得超过10项。
2.作为课题第一申请人申报课题的每人限报1项。
3.课题研究目标不明确的,如“某某方治疗某某病的临床或机制研究”、“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治疗某某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等不予立项。
4.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
五、提交材料
请于6月21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1份(双面打印)上交至科教处,逾期不候。
附件: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天津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申请书
科教处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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