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科室: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锲而不舍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拓展医院作风建设成效,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强调节日期间“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违规吃喝,不准“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以及在培训、会议等期间违规聚餐饮酒。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借礼尚往来名义请托办事、利益交换、权钱交易,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收送礼金,通过提货券、购物卡、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形式“隔空送礼”,避开敏感时间节点“错峰送礼”。三是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不准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四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不准通过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编造理由等方式滥发节日津补贴、福利。五是严禁违规用车,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六是严禁奢侈浪费,不准讲排场、摆阔气、搞攀比,大操大办、餐饮浪费损害党的形象、影响社会风气。七是严禁“八小时外”行为失范,不准沉迷低级趣味以及发生酒驾醉驾、寻衅滋事、赌博等违纪违法问题。八是严禁加重基层负担,不准频繁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以及过度使用政务APP、安排网络投票、打卡、点赞、转发、拍照留痕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九是严禁作风漂浮,不准值班值守脱岗、离津不报备以及在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领域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十是严禁助长不正之风,不准借高档烟酒茶、“天价”月饼、蟹卡蟹券等搞过度包装、渲染奢侈氛围。
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纪委监委通知要求(附件1),及时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附件2-3),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严肃认真落实政治责任,将节日清廉建设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结合,以钉钉子精神把医院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各部门要结合医院实际,聚焦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等民生工作,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职责作用,着力纠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持续净化节日风气,久久为功、化风成俗。
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节点当“考点”,自觉抵制“人情论”“小节论”“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论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要求,检身正己、接受监督,运用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专项检查等形式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过节不“失节”。
附件1: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附件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附件3:我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纪委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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