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202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终确定获批6项,名单如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不得与其他学术活动嵌套举办,不得借用项目名义举办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2.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负责人、授课内容等相关信息。授课教师、内容及课程总学时等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调整的,变动范围应控制在30%以内,且新更换授课教师的职称原则上不得低于原授课教师。
3.项目招生通知、培训材料需明确标注“国家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方便查询及属地化监管。
4.注重全国范围的辐射力与影响力,外地学员占比不低于10%。
5.强化效果评价,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后续申报的重要依据。
二、会前——项目报备:
项目举办后前2周上报项目报备情况至教学处:
1.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报备表(见附件1)。
2.设置ICME系统项目学分。
3.添加理论考题(10-15道试题,题型为单选、多选或判断)(模板见附件2)。
三、会中——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获批项目名称、内容、时间、师资、学分等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质量:
1.严格考勤:至少以半天为一个单元进行签到和签退,学员考勤签到表,考勤签到记录至少留存3年。
2.严格考核:依据培训内容,合理开展理论、技能等考核,考核记录至少留存3年。
3.严格评价:对学员参与度、满意度、知识学习、能力提升、临床应用、患者健康改善等进行评价(参见附件3)。
四、会后——执行报备
项目举办后2周内上报会议执行情况至教学处,包括:
1.会议照片(带有会议名称的会场全景照片、每位教师授课照片);
2.会议通知;
3.会议日程或汇编目录;
4.参会学员通讯录(见附件4);
5.会议考题/考卷;
6.会议总结或通讯稿;
7.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见附件5);
8.会议签到表扫描件;
9.考核结果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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